廈門大學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招收碩士研究生簡章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國家“211 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準研究型大學。建校94年來,學校秉承“自強不息,止於至善”的校訓,積累了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成為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景秀麗,已成為公認環境最優美的中國大學校園之一。

一、報考資格

1. 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 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力。

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以上(從畢業後到碩士入學日),或本科結業,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我校規定的以下兩項條件:①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GRE PETS 等相關英語水準證明。

注: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管理,以及稅務(在職方向)、金融(在職方向)、社會工作(在職方向)、英語筆譯(在職方向)、英語口譯(在職方向)、日語筆譯(在職方向)和日語口譯(在職方向)專業學位均只招收在職考生。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後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5. 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

二、招生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非全日制(兼讀)研究生。
注:自費全日制和自費非全日制(兼讀)研究生的培養方案、課程設置、論文要求、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一致。自費全日制學生為全脫產學習,可以申請教育部、福建省政府和寶鋼教育基金會為全日制港澳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自費非全日制(兼讀)學生可工作和學習兼顧,集中時間來我校學習,學習年限需要更長。

三、學制和在學年限(含休學、保留學籍)
學制 22.53 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專業
我校 2016年有227個學術型碩士專業、23個專業學位碩士點面向港、澳、台的碩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專業詳見廈門大學 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 )。港澳臺招生無計畫限制。

五、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151120日至1219日,每天9001800

現場確認時間:2016110日前。具體時間安排請諮詢各報考點。

2016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工作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進行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繳費。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流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廈門大學代碼:10384)。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1)網上報名編號;

2)身份證件及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學士學位證書及副本或同等學力文憑;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或在學證明。(持預畢業證明者或在學證明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最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三)報考的具體辦法可向四個報名點垂詢。
①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 5 號,郵遞區號: 100081
電話: (010)68945819 ,圖文傳真: (010)68945112
②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 69 號,郵遞區號: 510631
電話: (020)38627813 ,圖文傳真: (020)38627826
③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號聯合出版大廈 14
電話: (00852)28936355 ,圖文傳真: (00852)28345519
④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 614A -640 號龍城大廈
電話: (00853)28345403 ,圖文傳真: (00853)28701076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
地址:澳門何蘭園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
電話:(00853)28563533, 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六、志願填報
考生只能填報廈門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的招生專業詳見我辦網站公佈的廈門大學 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 )。

注: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

七、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部分。
1. 初試: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報考其他專業的考試科目為外國語(滿分值為100分)及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初試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各專業具體考試科目請詳見廈門大學 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 )。
注意:凡報考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有任選科目及任選外國語考試語種的,考生在報考時必須在《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明確選定的考試科目名稱及外國語考試語種,否則考試科目中選考科目由我校確定,外國語則確定為英語。
初試時間: 2016 4 9-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澳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考生可于5月上旬登陸我校考試中心或招生辦網站查詢初試成績。
2. 複試:初試合格者,須參加我校複試。

①複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採用筆試、面試或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準、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除報考我校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餘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加試方式為筆試。

②複試時間和地點:複試時間在5 月中下旬,地點在廈門大學。具體複試細則、時間和地點安排請關注各院系通知。

③我校在複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資訊、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八、錄取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初試和複試成績、導師意見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50% 70%,複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30% 50% 。複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擬錄取結果可於 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辦網頁查詢。錄取通知書於 6 月下旬寄發給考生本人。學生于9月中旬入學。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我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和健康狀況等的複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學籍。

九、學習費用和獎學金
1. 學費(含自費全日制和自費非全日制(兼讀制):港澳臺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我校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學費標準為:全程3.3萬元人民幣(含兩年、兩年半和三年學制)。在職專業學位的學費標準將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相關規定確定,具體標準如下(人民幣):

專業

全程學費

第一學年繳交標準

備註

1.稅務

80000

40000

兩年半學制(分兩次繳交學費)

2.金融

80000

40000

兩年半學制(分兩次繳交學費)

3.國際商務

80000

40000

兩年半學制(分兩次繳交學費)

4.工商管理(全脫產班)

128000

64000

兩年學制

5.工商管理(半脫產班)

158000

60000

三年學制

6.旅遊管理(全脫產班)

60000

30000

兩年學制

7.旅遊管理(半脫產班)

60000

30000

兩年半學制(分兩次繳交學費)

8.工程管理

69000

23000

三年學制

9.公共管理

60000

20000

三年學制

10.社會工作

33000

16500

兩年學制

11.教育管理

42000

14000

三年學制

12.翻譯碩士(英語筆譯、日語筆譯)

59000

20000

三年學制

13.翻譯碩士(英語口譯、日語口譯)

69000

23000

三年學制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

2. 獎學金:教育部、福建省政府和寶鋼教育基金會為港澳臺全日制優秀學生設立獎學金,我校每年均有港澳臺全日制優秀研究生申請並獲得獎學金。港澳臺研究生還可申請校內各類獎學金。

3. 住宿費

①自費非全日制(兼讀)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我校為全日制碩士生統一安排住宿學生公寓,住宿費用自理。住宿條件一般為,雙人包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1600 元人民幣 / 人·年;四人包間:獨衛、電話、網路、空調、熱水器、保險櫃,住宿費 1200 人民幣/ 人·年(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為准)。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過三年。

②被錄取在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海外教育學院碩士新生將入住我校翔安校區。

十、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碩士學位證書。

十一、聯繫方式
1. 港澳臺碩士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資訊可在我校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佈最新招生考試資訊。
2.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港澳臺碩士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港澳臺碩士生的考務工作。
3. 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聯繫方式如下:
招生辦公室:
電話:+86-592-21888882187199;傳真:+86-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網址:http:
考試中心:
電話:+86-592-2184166;傳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網址:http://ksz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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